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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及灾后重建工作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
2024-09-19 返回列表

8月7日,我厅召开全省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及灾后重建工作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受灾农房鉴定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村镇处赵伟处长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红卫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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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聚焦重点工作,进一步把汛期农房安全排查、农房灾后重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抓紧抓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结合实际制定农房灾后重建方案。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叠加使用、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优先支持因灾受损农房灾后重建。要拓宽安置渠道,采用原址新建、异地重建、置换安全住房、货币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针对进城购房、置换安全住房、提前完工等方面鼓励各地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县级统一采购建材,降低建设成本。项目用工,可尽量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使用当地劳动力,增加群众收入。

会议要求,各地要安排质量监督机构,严把灾后重建农房质量关口,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受损农房灾后重建质量过关、施工安全、应建尽建。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聚焦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砌体砌筑工程质量、混凝土浇筑质量、钢屋架焊接质量等关键节点,加强巡查巡检。发动村干部、农户参与质量监督。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农房定期体检、“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排查、农房汛期巡检等工作,强化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推动,严格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系统。县级要逐户排查,指导乡镇完善档案信息,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市(州)要采取检查、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推进信息录入不及时、档案管理工作不力县(市、区)、乡镇实现“三统一”。省厅将持续暗访、抽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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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还培训了农房鉴定和灾后重建技术要求及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工作。各市县住建部门有关工作主管领导、相关科(处)室负责同志,以及乡镇工作人员834人参加了会议。

初审:陈镜元

    复审:王爽

   终审: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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