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场会要求,11月21日至2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吉林市举办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培训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闫忠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吉林市政府王健鹏副秘书长致辞。
闫忠和副厅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主动谋划、系统推进,切实将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要深入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扎实做好普查认定、挂牌建档、规划编制、保护修缮、日常巡查、问题处置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加强地方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能力和水平。
培训班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教授,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进行深入解读,讲授历史文化保护促城乡经济发展、历史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等理论和具体案例,并赴吉林机器局旧址、王百川居宅旧址(满族博物馆)、炭素厂历史文化街区开展现场教学。
各市(州)、县(市)历史文化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厅机关各处室及相关单位有关人员通过视频参加理论培训,培训人数220余人。